关于举办“欢乐潇湘 神韵安化·舞动山城”全民广场(健身)舞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推进我县全民健身运动,掀起安化全民健身热潮,并借此选拨优秀的广场舞表演团体参加省、市举办的全民广场舞电视大赛,决定举办“欢乐潇湘神韵安化·舞动山城”全民广场(健身)舞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主办,县文明办、县体育局、县妇联、县委老干部局、县文化馆承办。
二、参赛对象:
全民参与,不限性别、不限年龄、不限组别、不限舞种、不限专业,县内企事业单位、社区、乡镇、学校、社会团体、健身俱乐部等组队20人以上即可报名参赛。每支队伍参赛人数不得少于20人,男队员至少要占到队伍总人数的20%。
三、比赛内容:
参赛作品要求积极向上、健康活泼,不得有损坏政府形象的内容,表现手法可自由发挥,鼓励采用具有安化本地特色的音乐或歌曲参赛。参赛舞种不限,舞蹈编排表演要求体现广场(健身)舞的本质属性,鼓励在编排中融入安化本地文化特色元素。各参与团队自行准备服装、表演道具、伴奏带等。其中形象打扮要求健康得体、服装要整齐,每个伴奏曲目的时长不得超过4分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上交伴奏带。
四、比赛形式:
活动将在东坪城区和全县乡镇全面铺开,以团体表演方式进行,各乡镇举办选拔赛获得第一名的团体参加全县的决赛。
五、报名时间:报名截止
六、报名地点:县文化馆。
联系人: 夏妞 13574736956 刘娇 13487376453
七、比赛时间:
5月各乡镇举办选拔赛,6月13、14日东坪城区举办选拔赛,
八、比赛地点:
东坪城区选拔赛和决赛地点设南区罗马商业广场。
九、奖项设置:
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六名,组织奖若干。
十、参赛要求:
1.本次活动以“展示风采,全民健身,重在参与”为主旨,各参赛队领队为各队第一责任人,必须与所有队员统一思想,抱着积极、正确的心态对待此次比赛及其结果。
2.所有参赛队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大赛组委会的统一安排,不得擅自行动,不得迟到,不得任意改变参赛顺序,若发现故意扰乱比赛秩序者,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和晋级资格。
3.大赛评委会将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比,不管结果如何,各参赛队及其队员都必须接受,不得另有异议。
4.各参赛队领队为各队唯一法定授权代表,对组委会和各队员负责,如有特殊意见和要求要向组委会提出的,都必须由领队依理依据提出,未按此程序提出的,组委会不予受理和接待。任何队员或无关人员不得无理取闹,如发现有人借此无故寻衅滋事,妨碍社会公务,组委会将报请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各参赛单位旅差、食宿、服装、道具等费用开支自筹自备。
此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乡镇、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各乡镇、各单位开展该项工作的情况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内容。
附:评委组成及评分标准
中 共 安 化 县 委 宣 传 部
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附件
评委组成及评分标准
1.评委组成
由益阳活动组委会委派的评委与安化本地组委会邀请的评委共同组成专业评委团
2.分数组成:以服装、形象、编排及表演等方面来进行评分。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每支队伍表演完后,现场亮分。专业评委团都要根据表演效果进行简单点评。(根据现场时间调整)
4.评分细则
1)主题导向 10分
A.主题鲜明
B.内容健康向上,无政治问题。
2)编排创意 30分
A.健身的全面性和编排的科学性、艺术性、创意性(舞蹈创意、造型创意、音乐创意)。舞蹈表演应富有感染力,有较好的舞台效果,且有较强的健身性。
B. 音乐和舞蹈风格一致性。
C. 利用场地的合理性。
3)动作完成情况 30分
A.动作准确、熟练、连贯、一致。
B.评委就已完成动作出现不同的错误扣分。
4)整体形象风采分 20分
A.演员精神面貌好,表情丰富。
B.道具运用恰当,服装搭配适宜。
C.男女比例达到规定要求(男队员比例至少要占到队伍总人数的20%)。
5)上下场及表演时间 5分
A.上下场时队伍秩序好,不拖沓。
B.舞蹈时间不超过4分钟。
6)组织纪律 5分
A.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候场,不迟到早退。
B.按抽签顺序上场表演
C.服从评委评分结果。
7)加分奖励 2分
本活动鼓励发扬本地文化,若表演音乐或组织编排采用融入具有本地特色文化元素,且结合得自然、贴切,有艺术性和表演力,可视表现情况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
8)友情提示
根据以往多届评委评分情况来看,纯原生态的广场舞不会得高分,但过分文艺化、舞台化,偏离广场舞健身本质的表演一般也不会得高分。
编辑:刘强